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-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-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-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-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-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-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盖州市位于辽东半岛西北部,地处沈大高速公路经济带中部,是国家批准的对外开放城市。东与岫岩县、庄河市相邻;南与大连市接壤;北临营口市和大石桥市;西濒辽东湾和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。独具一市连三港(大连港、营口港、鲅鱼圈港)之利。中长电气化铁路、哈大公路、沈大高速公路、庄林路纵贯全境,从盖州驱车2小时,即可到达大连周水子和沈阳桃仙机场,区位十分优越。总面积2915.2平方公里,辖21个乡镇、6个办事处,总人口72万。有汉、满、回、朝鲜、蒙古、壮等民族。气候温和宜人,全境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,年平均气温9.5℃,降水量636.3㎜,无霜期189天,四季分明,日照充足,寒暑适中,温和宜人。盖县原盖平县,为清康熙三年(1664年)改明代盖州卫而设。据史料记载,盖县境内,汉时设平郭县。金、元、明代设盖州。“盖平”之名,是取“盖州”、“平郭”两个历文地名的首字而得。1965年经国务院决定,改名为盖县。